目录
一、继续教育学院职责
二、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副院长)职责
三、成人教育班主任职责
四、成人教育任课教师职责
继续教育学院职责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省对成人教育、医学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的有关文件,与教育厅、卫计委、财政厅、人社厅沟通联系并协调好关系,在成人学历教育,医务人员的医学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方面开展工作。
一、成人教育
㈠ 制定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制定成人招生宣传策略并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㈡实施成人学籍管理:包括招生录取、入学与注册、成绩管理与分析、学制与学年管理、升级与留级、奖励与处分、转专业与转学、休学与复学、停学与退学、毕业、结业与肆业等。
㈢ 日常教学管理:组织制定各专业教学方案和教学大纲、检查授课计划和教案、制定考核方案(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与组织考试、教材选用与组织自编教材、选任课教师与外聘教师、教学检查与考勤,组织制定各专业实习大纲和实习鉴定手册、实习安排与管理等。
㈣ 接受上级部门对成人教育工作的检查。
二、医学继续教育
㈠ 组织各系部进行医学继续教育Ⅰ类、Ⅱ类学分的项目立项和申报。
㈡ 引进其他高校的医学继续教育Ⅰ类、Ⅱ类学分项目开展培训。
㈢ 与主管部门保持横向联系,配合和接受行业内的相关培训。
㈣ 学分录入与管理。
三、职业培训
㈠ 开展调研工作,了解社会对各类培训的需求。
㈡ 组织各系部充分挖掘办学潜力,利用现有办学条件,多渠道开展短期培训班,增加社会服务项目。
㈢ 结合高职教育“双证书”教育要求,对学生开展“职业资格证”考前培训与考证。
㈣ 对基层医疗医务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配合省对乡村卫生人员开展培训。
㈤ 做好基层医务人员全科医生和全科护士培训与考证。
四、其他
㈠负责成人班、培训班班主任的聘任与管理工作。
㈡ 开发网络学习平台。
㈢ 加强成人教育的研究和对成人教师的进修培训。
五、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副院长)职责
一、负责草拟成人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成人教育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宣传、招生录取工作。
三、负责成教学生学籍管理。
四、负责拟定各种办学形式的教学计划及教学进程表、课程表。
五、负责安排、落实成人教学任务,协调与学校教务处及相关系、部的关系。
六、负责日常成人教学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七、核定、统计、上报授课教师教学工作量。
八、根据教学执行计划,选择、确定所使用教材。
九、合理安排各办学形式的考务工作。
十、建立教师档案,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动态考评。
十一、负责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教师的评选组织工作。
十二、负责开展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研究工作。
十三、负责开拓各类继续教育、短期培训项目。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
成人教育班主任职责
成人教育学生管理是由继续教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共同实施。为规范成人教育的学生管理,对班主任的工作要求如下:
一、协助继续教育部对本班学生实施全面管理,按时参加每月一次的例会,及时传达落实有关会议精神,及时反馈学生及班级的情况、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开学伊始,及时将教学进程和课程安排通知到学生。
三、学生上课周每天不少于一次到班巡查并解决有关问题及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按要求填写班主任巡课记录 (每月上交一次)。
四、按要求填写班主任工作记录本,每学期写好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五、协助学生办理在读期间所需的各种资料收集、证明或请假等。
六、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对欠费学生的追缴。
七、落实实习、技能考核等有关工作及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八、做好学生学籍表填写、学年鉴定、毕业鉴定和及时完成毕业生档案整理及归档。
九、组织本班级开展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
成人教育任课教师职责
成人教育教学活动是继续教育部通过各系(部)、教研室的协助,由任课教师实施完成。为规范成人教育教学管理,制定任课教师工作职责:
一、对已接受的教学任务认真做好备课,按教学安排和要求认真完成教学,同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二、按要求上交各类教学文件:(电子版及纸质资料),具体规定如下:
1、授课计划——认真设计好授课计划,于每学期学前周交。
2、授课教案——认真完成授课教案,每学期学前周和最后一次课后交。
3、考试题(A、B卷)及命题方案——考试前两周交。
4、考试成绩——考试后两周完成成绩上交(输入成绩系统)。
三、任课教师在每次课结束都必须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考核或布置作业,并以考核为依据做好每次课学生考勤,考勤表与教室日志同时上交;
四、有特殊情况需调课者,应提前2天办好调课手续,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
五、按时上课和下课,杜绝缺课(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六、积极研究和不断调整针对成人教育的教学方法。